离婚要赔偿吗 离婚是否必须赔偿损失


咨询:
【离婚要赔偿吗 离婚是否必须赔偿损失】张女士是大龄青年,今年33岁,去年1月份经人介绍谈了一个男友,认识不到3个月就领取了结婚证 。此后因种种原因没有举行结婚仪式,也没有同居 。经过这段时间的了解,张女士发现他俩根本合不来,于是提出了分手,男方要张女士以20000元赔偿损失才离婚 。请问:张女士能否与其离婚?是否必须赔偿其20000元?
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条规定:“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离婚 。”从张女士反映的情况看,他们的婚姻显然在婚前没有基础,系草率结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经过严肃认真的考虑,任何一方确认难以共同生活,是有权提起离婚诉讼的 。离婚时男方提出赔偿20000元的要求 , 这于法无据 。在是否离婚的问题上 , 不存在以金钱作为代价的条件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