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一方不同意离婚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中一方不配合怎么认定


一、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中一方不配合怎么认定
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离婚协议合法有效,并依法判决有履行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 。因此夫妻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时 , 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当事人可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内容,经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后,当事人依生效法律文书再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但就孩子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的支付、增加、减少等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应列未成年子女为原告 , 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作为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
【民法典一方不同意离婚 民法典中离婚协议中一方不配合怎么认定】根据法律规定 ,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 , 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经过判决的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费等问题,就可以申请法院的强制执行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综上所述,离婚协议虽然有法律效力,但是并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因此离婚协议不履行的后果就是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只能进行民事诉讼 。
二、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后果如何
离婚协议书是男女双方关于人身关系、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合意,如果没有欺诈、胁迫等行为,且双方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则离婚协议可以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 。双方应当按照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各自的义务 。法院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的司法行为 , 必须严格依法进行 。哪些法律文书具有强制执行力,也必须有法律规定 。因此,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不一定有强制执行力,也就是说,虽然经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但是离婚协议没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不能直接根据协议内容 , 请求法院对不履约一方的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如果离婚协议中一方不配合的话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的手段使对方遵守协议规定,并且履行协议上的规定,这个双方也可以协商解决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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