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离婚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包括:
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
子女的户籍证明 。
离婚协议草稿(如当事人书写有困难,公证员可以代写) 。
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证,存单等 。
公证员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
相关知识:离婚协议公证的注意事项
1、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应当注意核对当事人的身份,审查其婚姻状况,看其是否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我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是否夫妻双方当事人本人亲自到场 , 申办离婚协议公证 , 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
2、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应当注意审查签定离婚协议的原因、动机,办理离婚协议的目的,用途,了解离婚协议达成的经过等基本情况 , 防止借协议离婚达到其他非法目的 。
3、离婚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看其是否具备法定的条件,应当注意征求有识别能力和认知能力的子女意见 , 审查是否照顾了子女的利益,房屋是否公房或只拥有部分产权,财产所有权是否明确和有无争议,财产是否过去曾有约定 , 对于双方关于公房使用权的约定,须按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等 。
【公证离婚协议书需要什么证件 离婚协议公证,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4、离婚协议的内容 。应当注意审查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明确具体 , 条款是否齐全、合法,文字有无歧义,提供的协议和有关材料有无矛盾之处 , 是否附有财产清单以及协议中是否注明“与本协议相粘连的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具有同等效力” , 协议中有无“本协议自婚姻登记机关颁发《离婚证》之日起土效”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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