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多久可以作出准予离婚决定
一般会在六个月内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决定 。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 , 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 。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 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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