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吗

【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怎么办 有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吗】
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到场可以吗
不可以 。办理离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场 。因为到民政局办理离婚协议,会要求夫妻双方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 , 在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 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签字 , 另一方不去,无法签字 。
协议离婚程序—流程: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 。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 。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 , 其步骤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否则 , 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 , 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当事人申请离婚 , 应当持有下列证件和证明:
①户口证明
②居民身份证
③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④离婚协议书
⑤结婚证 。此外,还应当交付办理离婚证及存档所需的单人免冠照片(根据不同地区的要求提供) , 并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填写《离婚申请书》 。
(2)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 。工作人员应查明:
①离婚申请人是否是合法夫妻
②离婚双方申请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③离婚是否确实出于双方自愿
④对子女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
⑤对财产问题的处理是否妥当,等等 。
(3)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对不符合婚姻法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
男女登记离婚后,一方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协议及子女和财产问题的处理翻悔时,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 。只有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 在原婚姻登记机关未撤销离婚登记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人民法院不应受理,但应告知当事人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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