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怎么缴纳离婚诉讼费


一、离婚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 , 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 , 败诉方承担 。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 , 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 , 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 , 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
家庭财产案件征收的费用,按双方争议财产的价值计算诉讼费:
1、价值在1000元以下,每件50元,
2、1000元至5万元,按4%征收,即标的×4% 10元;
3、5万元至10万元的,按3%征收,即标的×3% 510元;
4、10万元至30万元部分 , 按2%征收,即标的×2% 1510元;
5、20万元至50万元的,按1.5征收,即标的×1.5% 2510元;
6、50万元至100万元的,按1%征收,即标的×1% 5010元;
7、100万元以上的,按0.5征收 , 即标的×0.5% 10010元 。
二、怎么缴纳离婚诉讼费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 。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 。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 ,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由谁承担 离婚诉讼费该由谁来承担,怎么缴纳离婚诉讼费】一般民事案件审结时 , 诉讼费用由败诉的当事人负担 。双方都有责任的,由双方分担 。但是离婚案件审结时,诉讼费用的负担,则由人民法院视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当事人根据人民法院的决定 , 负担诉讼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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