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怎样分割计算 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离婚房产怎样分割
【离婚房产怎样分割计算 离婚房产怎样分割】就离婚房产怎样分割这个问题 , 还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 。
一、新婚姻法 , 房产增值部分,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确定了夫妻一方婚前或者婚后购买的房屋产生的增值部分 , 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不予分割 。
二、新婚姻法,婚内房屋赠与 ,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 , 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 。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 , 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 。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 。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
三、新婚姻法,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 , 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 , 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此时,即使房子是婚后由父母购买的,如果是产权登记在出资方父母子女名下的,离婚时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
四、新婚姻法,双方父母出资买房,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 , 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 ,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也就是说父母出资购买的 , 是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另一方无权进行分割 。
五、新婚姻法 , 婚前一方购买房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 , 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 , 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此时,对于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 , 即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房屋归属于购买房屋的一方,另一方只能得到一定的补偿 。
在实际中,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居多,但是诉讼离婚更能保全自己的合法财产 。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94常识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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