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的证据材料 离婚诉讼案件中的证据要怎么使用


离婚案件中短信作为当事人证据的情况相当普遍 。比如,证明当事人另一方有外遇 , 或证明财产权属关系等 。对于短信的效力认定,法院目前还没有形成普遍的认识,一般内地法院很少就此作出代表性的判决 。《人民法院报》曾于去年刊登过一个判例,认定短消息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之一 。随着手机的普及,法院不得不研究短信作为证据效力的法律理论和实践问题 。手机短信与电子邮件不同,手机短信具有真实性、客观性、不易修改性、闪存的封闭性特点,同时短信内容不容易被攻击 。一般的手机功能是不能修改短信内容的 。此外,手机短信具有关联性,表现在二个方面 。其一,每个手机号码只能在一个收发 , 有发信人的手机号,有时间,有内容,有的还有姓名,通过短信内容查到手机号码,具有涉案关联性;其二,两个号码收发指定,具有对应性 。从手机短信的合法性来看 , 要通过合法的入网手续或卡,办了手续后,合法使用,收到短信是合法的 。因此,符合下列情况 , 法院还是有依据将短信作为有效证据的:
(1)保护手内短信不被删除;保存好,手机内容有一定的储存空间;
(2)固定下来,公证处的人员公证一下,摘成书面文字,进行公证,具有法定证明效力 , 对方要提供相当效力大的证据才能推翻 。多数情况下,公证证明是被法院采纳的 。
【离婚诉讼的证据材料 离婚诉讼案件中的证据要怎么使用】(3)诉讼时 , 交给法院 , 法院当场制成笔录 。办公证时,注意保存手机型号 , 品牌 , 这样可以证明手机内容是无法修改的,这个一定要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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