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中的特殊保护
1、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现役军人是指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干部和战时,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干部和士兵,包括军队中的文职人员 。退伍、复员、转业和在部队中不具有军籍的从事后勤管理生产经营的人员均不属于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的配偶是指非军人一方,双方都是军人和军人一方向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不适用本规定 。
军人一方有重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吸毒、赌博等恶习又屡教不改的或者又其他其情形过错 , 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使非军人一方要求离婚,军人一方又不同意的 , 人民法院应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做好军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准予离婚 。
【法律对军婚的特殊保护 军人诉讼离婚中的一些特殊保护】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确有必要是指在此起家双方确实存在不能继续共同生活的重大而紧迫的事由,已经对他方有危及生命、人身安全的可能;女方怀孕或分娩的婴儿是因与他人通奸所致 。
猜你喜欢
- 古代为什么有试婚这个制度 试婚宫女命运又是什么样的
- 宋朝的国土面积相对较小,是如何养活这么多人口的?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 漂移对车有什么损害
- 孩子顶嘴该如何管教 如何面对孩子顶嘴
- 法院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对方不同意离婚,能诉讼到法院吗
- 我国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政策 适合小县城的41个投资
- 机油加多了对车子有什么影响
- 机油加少了对车子有什么影响
- 对人类情感有哪些情感挽回小技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