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诉讼法院的管辖
1、提起离婚诉讼首先要选择受理诉讼法院地及受理法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 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 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诉讼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或户籍地进行起诉) 。
二、离婚诉讼的具体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 , 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
三、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界限——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1、认定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 , 一般从四个方面考察:看婚姻基础;看婚后感情;看离婚原因;看有无和好的可能 。
2、法定离婚的情形: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关于离婚诉讼法院管辖的规定 异地诉讼离婚法院管辖规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
- 离婚诉讼感情破裂从几方面认定 离婚诉讼中,感情破裂的司法解释规定
- 假离婚可以起诉吗? 假离婚引发的纠纷法院受理吗
- 离婚案件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离婚诉讼中找不到被告怎么办
- 第二次上法院起诉离婚一方不同意会怎么判 离婚二次起诉一方还不同意判离吗
-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一般是多少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离婚诉讼费应该由谁出
- 离婚诉讼中法院可以进行调解吗 向法院诉讼离婚一定要进行调解吗,如果调解无效怎么办
- 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离婚起诉费用多少钱
- 无性婚姻一般法院怎么判 无性婚姻法院会判离婚吗
- 男方出轨法律上要给女方赔偿么 男方出轨女方要求赔偿,法院支持吗
- 法院判决离婚要多久才能离掉了 法院判决离婚要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