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 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


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
我们所说的离婚过错方赔偿一般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
1、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物质损害赔偿是指看得到的损失 , 如,调查过错方有重婚情况的花费、起诉离婚的起诉费、家庭暴力治疗的医疗费等等 。根据法律的规定,物质损害赔偿需要按扎实际损失赔偿,不能因为赔偿得到多于损失的赔偿 。因此,物质损害赔偿的标准就是实际的损失额 。具体的损失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 所以,在此需要提醒各位,保存好因过错方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证据,如收据、发票、医疗费清单等等 。
2、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是什么?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无形的损失,是在精神上造成的损害 。具体的如,因家庭暴力造成的肉体精神损害、因婚外情造成的精神崩溃、因虐待造成的心灵损害等等 。精神损害赔偿没有具体的数额标准 , 具体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规定,根据对方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以及所造成的后果等情况确定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由于参考事物不一,地区之别,因此,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具体的明确的数额标准 。
在此,需要提醒的是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也就是说离婚过错方赔偿一般是以离婚为前提的,不离婚就不能请求离婚过错方赔偿 。但是如果过错方提起离婚,无过错方不想离婚的,也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 , 一审时被告未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 , 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 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也就是说,无过错方不想离婚且也未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的,在法院判决离婚后一年内可以再行提起诉讼,请求过错方提起损害赔偿 。
离婚过错方赔偿需要什么证据?
在提起离婚过错方赔偿时,需要向法院提交对方存在过错的证据 。
1、重婚的 , 提交对方重婚的证据 。如,对方与第三者领取的结婚证等 。此类证据比较好找,因为重婚的肯定会领取结婚证,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属于重婚 。调查此证据时,可以试着去民政部门查询 。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在此需要提交过错方与他人同居的事实,如,双方入住的小区的邻里证言,门卫的证言,同居双方对外关系、同居者平日的生活习惯等等 。此类证据在收集时会有一定的难度 , 因此此类证据涉及到隐私 。因此,在收集此类证据时可以试着请律师帮忙,利用律师的专业能力及优势 。
3、家庭暴力的,过错方家暴的证据,如,照片、诊断证明、伤情鉴定等等 。如果需要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 , 还需要请医生出具精神损害的鉴定书 。此类证据比较好收集,只要留心 , 应该不存在很大的难题 。重点是时间上的要求,遭遇家暴的一定要及时取证 , 保存好证据 。
【起诉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 离婚过错方赔偿标准】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此时和家暴一样都需要及时保存证据 , 必要时可以请警察帮忙,讲笔录作为证据出示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