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哪些情况下,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损害赔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什么情况下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哪些情况下,离婚无过错方可以要求对方损害赔偿?】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案例:个体户邱某做生意在外劳碌奔波,阿芳为了支持丈夫的事业,放弃了工作,在家管家务,照顾丈夫和儿子 。邱某生意越做越大,钱越赚越多 , 便嫌弃含辛茹苦照顾家庭的妻子,在外买了一套房子包“二奶”,不给钱养家,不久,邱某提出离婚 。阿芳提出,她付出了较多的家庭义务,要求补偿;丈夫包“二奶”、遗弃妻儿,请求损害赔偿 , 法院支持阿芳的要求,最后判决夫妻财产的三分之二给女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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