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经济帮助的性质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问题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问题
【离婚的经济帮助的性质 离婚时的经济帮助问题】离婚时 , 如一方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 或者直接给予货币补助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法院判决 。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但在适用“帮助所有权”时需要注意的是,以房屋所有权提供帮助只是手段之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帮助”形式,如是否具有提供帮助所有权的房源、结婚时间长短、是否抚养子女等 , 不能不区分任何情况 , 动辄判决“帮助所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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