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离婚调解的人有哪些
离婚案件适用调解在程序上、实体上都要求婚姻当事人的自愿,婚姻的当事人双方在离婚案件中参与调解是必然的,除此以外 , 婚姻当事人的父母也可以参加调解,往往会在调解中起到决定性影响 。
1、婚姻当事人是参与调解的主要主体 。从法律上讲 ,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是否离婚也是婚姻当事人两个人的事,要对离婚案件进行调解 , 婚姻当事人接受调解程序后,自己参与调解全过程,并清楚的表达自己的意愿是顺理成章的 。
2、当事人的父母是参与调解的第二主体 。《民事诉讼法》规定,在离婚案件的代理中 , 离婚或者不离婚的意见,只能由当事人自己向法院表达,而不能由诉讼代理人代为表达,即使当事人对诉讼代理人有特别授权也不行 。
这是对“具有人身属性的意思表示不能代理”的一种强制性规定 , 但这一规定只是针对当事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情况 。对于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案件来说,这个规定是不合时宜的,因为当事人本身根本不能进行意思表达,如果不顾客观存在的法律事实,硬是死搬硬套地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表达是否离婚及其他问题的调解意见,将不利于案件的审结 。
此外,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当事人在书面表明自己的意愿后,因为客观原因无法参与调解现场,要求委托父母代为参与调解,如因为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予以准许,将给当事人增加诉讼成本 。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 , 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夫妻离婚调解什么人可以参加 参与离婚调解的人有哪些】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 , 参与离婚调解的人可以是当事人双方,而且这个也是最常见的,除了双方当事人那么他们的父母也是可以来参与离婚调解的,因为这个离婚对于父母们也会有相应的关系,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
猜你喜欢
- 婚姻法关于离婚诉讼的规定 中国婚姻法离婚法规定的离婚诉讼程序
- 房产局为什么不认离婚调解书 房管局不认离婚调解书应该怎么办
- 复婚后再离婚财产分配案例 复婚又离婚财产分割纠纷案例分析
- 婚前买的按揭房现在要离婚怎么分 婚前购买商品房结婚后按揭 离婚该如何分割
- 离婚第二次起诉状范本 第二次离婚诉状范本
- 离婚起诉一定要参加庭前调解吗 诉讼离婚需要庭前调解吗
- 植物人能作为原告起诉吗 植物人母亲代儿起诉离婚法院应否受理
- 法院一般离婚调解怎么调节 法院离婚调解步骤是什么
- 要是女方要求离婚的话可以得到什么 离婚时 要求对方帮助的条件
- 离婚起诉状的事实与理由怎么写 离婚起诉状如何阐述事实及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