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搜集离婚的证据 离婚证据的收集包括哪些


离婚证据的收集包括哪些
证明身份关系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 , 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 。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
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 , 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 。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 。
【如何搜集离婚的证据 离婚证据的收集包括哪些】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 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
4、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引起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证明由一方抚养子女为宜的证据:
1、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 , 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或提交有关居住情况的证据 。
2、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
证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银行帐号;证明有股票并申请法院调查的 , 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 , 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
6、如申请法院调查取证但不能提供以上线索的,依法驳回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六十三条第六十三条 证据种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抚养权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 , 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2)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
(3) 母方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 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5)子女单独随我方父母共同生活多年,我方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 。
(6)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
在不同的离婚情况下,当事人需要收集的证据是不同的,而掌握一些证据收集的方法,对当事人来讲是很有利的 。要是你在这方面需要帮助的话 , 可以通过94常识网委托你所在地区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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