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侵权 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


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
只有在第三人实施了侵权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时,无过错方才可以索要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其第二十九条规定:承担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 , 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也就是说,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的应当是过错方(一般为男方),这条司法解释排除了妻子起诉第三者的可能 。所以,就目前而言,妻子难以起诉第三者,妻子也无法要求第三者赔偿 , 法律只支持“无过错方”对“过错方”要求的损害赔偿 。
【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侵权 无过错方能向第三者索赔吗】《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 , 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 , 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通常情况下,在婚姻关系中,如果一方出现重婚与他人进行同居,或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 家庭成员就属于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如果一方出现了过错,那么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的,但是一般不能够向第三者索赔 。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