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
对于无过错方作为原告提起离婚之诉的,由于法院已履行告知义务,此时赔偿应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 。
如果不提的,视为其对自己权利的放弃,日后再提的,法院将不予保护 。
【离婚损害赔偿包括精神损害赔偿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行使时间是哪时候】对于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一种可能是无过错方并不同意离婚(在一审、二审中均如此),所以对其而言还未考虑到按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赔偿请求的问题;从保护无过错方的角度出发,应该允许其事后再提 , 只能在规定时间内(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另一种可能是,一审时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赔偿的 , 到二审时看到可能判决离婚,所以二审时提出的 , 这与一般民事案件的处理不同,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 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同意离婚,但诉讼中始终未提的 。由于也对其进行过告知 , 所以也可以视为其对权力行使的一种放弃,以后也不予支持 。
二、赔偿请求权人的确定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显然将赔偿请求权人限定为夫妻一方 。对于前两项即重婚的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况,我们不难理解 。但后两项即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请求权人仍为夫妻一方,笔者认为值得商榷 。从《婚姻法》第三章家庭关系的有关规定来看,家庭成员应指广义的 , 不仅包括夫妻双方,还应包括配偶的父母、子女或其他直系亲属在内 。夫妻问的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行为,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我们也可以理解,但如果夫妻一方对其他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行为,无过错方因此要求离婚,因无过错方不是直接受害者 , 按照传统的侵权理论,其就不能以请求权人提起赔偿请求 , 但基于婚姻法对该两项的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赔偿 , 也即表明了在这两种情况下,无过错方的实体权利也受到侵害,如此则意味着法律将承认一人(无过错方)可以对他人(其他家庭成员)的人身权享有权利,当他人的人身权受到侵害时,此人的权利也受到直接的侵害,这种结果与传统侵权行为法的理论是相悖的,容易造成侵权人责任的无限扩张,存有不足之处 。笔者认为应由其他家庭成员另行提起损害赔偿之诉,如果构成犯罪的,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具体在实践中如何把握 , 还有待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作出司法解释 。
以上就是对离婚损害赔偿相关知识的介绍 , 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起诉离婚中遇到问题,最好是咨询94常识网专业的婚姻律师 , 他们能够在证据收集等方面给您更多的建议和帮助,也可以直接委托94常识网律师进行合法权益的维护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
- 离婚后有没有青春损失费 离婚时有没有青春损失费补偿
- 男方婚前房产离婚后女方有权分吗 离婚后婚前房产如何分 男方获产权 女方获补偿款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标准问题 提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要求需要哪些
- 离婚男方需要给女方青春损失费吗 离婚的时候可以向男方索要青春损失费吗
- 离婚过错赔偿金标准 夫妻约定离婚过错赔偿金是否有效
- 多年不孕的夫妻最后离婚了 结婚多年不孕离婚有赔偿吗
- 夫妻存续期间共同债务离婚后怎么处理 夫妻存续期间侵权,离婚时能否一并维权
- 无过错方损害赔偿金额 无过错方能否获得精神损害赔偿
- 因为第三者离婚可以追究法律责任吗 夫妻离婚可不可以向第三者索要赔偿
- 妻子患癌,丈夫能离婚吗? 妻子患癌丈夫要求离婚需要补偿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