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过错离婚法律规定 民法典离婚中一方过错的新规


一、民法典离婚中一方过错的新规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了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即: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 , 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 ,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 , 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 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 , 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 , 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 ,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二、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
人民法院对于离婚诉讼进行调解无效,有以下情形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过错离婚法律规定 民法典离婚中一方过错的新规】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从《民法典》的内容来看,《民法典》对于婚姻中的过错一方还是设置有类似于惩罚措施的机制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婚姻制度,如果大家有关于离婚方面的问题,也欢迎各位读者到94常识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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