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能否执行


一、民法典子女抚养权能否执行
民法典规定,夫妻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或者法院离婚判决书生效后,一方不执行关于子女抚养规定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民法典关于子女抚养权的规定 民法典子女抚养权能否执行】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 , 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 , 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离婚后 ,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 , 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执行开始方式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 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 , 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关于子女抚养权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生效判决书不执行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94常识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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