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征求孩子意见吗 变更抚养权征求孩子意见吗,离婚后谁享有探望权


【离婚孩子抚养权会征求孩子意见吗 变更抚养权征求孩子意见吗,离婚后谁享有探望权】一、变更抚养权征求孩子意见吗
变更10岁以上子女抚养权须征求孩子意见 。
我国规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 ,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当然 , 离婚后 , 只能由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给付抚养费 。但是,当抚养子女一方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关系时,可以起诉变更 。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
二、离婚后谁享有探望权
探望权 , 亦称探视权或全面交往权,主要是指离婚后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享有对该未成年子女进行看望并与之保持直接联系及交往的权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依此规定,我国探望权权利主体为“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
从对子女抚养层面而言,探望权与直接抚养权相对应 。夫妻离婚后,若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直接抚养方成为亲权之主要担当人(即监护人),取得直接抚养权 。婚姻关系消灭一般导致共同生活基础消失,非直接抚养方行使亲权客观上将受到一定限制(时间、空间限制等等) 。作为补偿,法律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对子女之探望权 。直接抚养权一旦确定,探望权即告生成(能否圆满行使则另当别论) , 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根据法律规定自动取得探望权 。并且,探望权之行使不以承担抚养费和未再婚为前提 。可见,探望权之权利主体系非直接抚养子女之父或母;直接抚养方则为探望权之义务主体,应协助探望权人行使探望权 。
值得说明的是,此处所谓父母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与父母,也包括非婚生子女与父母、养父母养子女以及同意继续抚养的、有抚养关系之继父母继子女 。
探望权乃亲权之自然延伸 , 往往只赋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参酢我国国情,我们以为,应对祖父母、外祖父母探望孙子女、外孙子女之情感需要给予应有考虑 。其一,我国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 , 一对夫妇一般只生一个孩子,如不赋予祖父母、外祖父母一定探望权,有违基本人情 , 亦与我国传统家庭伦理及善良风情民俗相悖 。其二,现行婚姻法规定了祖孙之间一定条件下之抚养、赡养义务,继承法亦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系第二顺序继承人,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代位继承人 。但若他们相互间连接触、交流机会都没有 , 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难谓有所保证 。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变更抚养权要不要征求孩子意见和离婚后谁享有探望权”问题进行的解答,根据法律规定 , 父母双方对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 , 欢迎到94常识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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