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
父母子女关系可以分为两种,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以及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通常所说的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能通过法律程序或其他方式人为地解除的 。
宪法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
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 , 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但是,都没有规定父母子女关系可以断绝 。也就是说,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不可以人为的解除的 。拟制血亲父母子女关系即基于收养或再婚的法律行为以及事实上的抚养关系的形成 。这种关系通常情况下是可以人为解除的 。
(1)收养形成的父母子女关系
民法典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所以养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可以解除的 。
(2)再婚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
没有抚养教育关系
对于没有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双方为姻亲关系,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当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之间的婚姻关系因生父或生母一方死亡而终止 , 或双方离婚时 , 这种属于姻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也就随之解除 。
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
民法典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 如果继子女未成年,为维护子女的利益,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 。
【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有效吗 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已长大成人,为维护老人的合法权益,继子女应负担赡养继父或继母的义务 , 继父母子女关系一般不得解除 。但如果,继父母子女关系恶化的,继父母提出解除的可以解除 。
猜你喜欢
- 宋仁宗与柳永的关系如何?柳永为什么戏称自己是奉旨填词柳三变?
- 解除同居关系 子女抚养权 解除同居关系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 富弼与晏殊是什么关系?他做了什么能让后世称赞他?
- 离婚子女抚养费怎么分配 离婚后如何变更子女抚育费及子女抚养关系
- 李豫父子寻找沈珍珠多年,是真的找不到吗?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 解除同居关系 子女抚养权 解除同居子女抚养该如何来处理
- 子女的抚养权问题 关于子女抚养关系的常见法律问题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的法律适用 同居关系属于什么性质,同居子女的抚养纠纷如何处理
-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纠纷判决书 未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如何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