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下文称《子女抚养意见》)中对离婚后子女抚养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
父母离婚时,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区分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一、哺乳期内的子女
虽然在实际生活中婴儿哺乳期因人而异,由于《子女抚养意见》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 司法实践中通常将“哺乳期内的子女”理解为两周岁以下的婴幼儿 。父母离婚时,哺乳期内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随父方生活:
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 , 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
母方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如母亲的生活环境明显对子女抚养不利;母亲工作性质特殊,不便于抚养子女;或者母亲违法犯罪,不利于抚养子女等 。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 。
二、哺乳期后的子女
即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 。对这个年龄段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归属问题,如果父母双方协商无效 , 则由人民法院综合子女的权益、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各方面因素作出判决 。实践中应当注意以下方面: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问题怎么解决? 夫妻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如何处理】1、绝对优先直接抚养条件 。
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 , 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 , 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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