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达县的王先生和小梅本是一对幸福的夫妻,可天有不测风云,1998年 , 他们的女儿5岁时,因工作原因,小梅与同事产生了“办公室恋情” 。不久后,事情被双方家人知晓,闹得不可开交 。最后,王先生夫妇分道扬镳 。离婚时 , 背负巨大心理压力的王先生要求小梅一次性给付3万元“买断”孩子的抚养费,小梅同意了 。此后,除了孩子的问题有时打个电话或碰面,两人形同陌路 。
转眼到了2005年,女儿读初中了 。期间,王先生因为生病在家休养,每月只能拿很少的基本工资 。为了生计 , 他用自己多年的积蓄做起了酒类批发生意,不料因经营不善血本无归,经济陷入窘境 。而女儿的生活和学习费用却一直在增加 。面对各方面需支付的费用,王先生十分头痛,往往是拆东墙补西墙 。苦无经济来源的情况下,王先生给前妻打去了电话 , 要求前妻增加女儿的抚养费 。刚开始,前妻拒绝了,她认为 , 自己离婚时已支付了3万元的抚养费,且平时也时不时地给女儿拿钱,现在王先生还要求再增加抚养费实在无理 。王先生向她讲明了自己的状况,并指出 , 现在自己没有稳定的收入,肯定会影响女儿的生活和学习,因此希望前妻能否考虑为了给孩子更好的条件而增加部分抚养费 。最后,在律师和双方的协商下,王先生的前妻同意每月再拿出300元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
律师回复:一次性给清≠以后不能增加
【孩子抚养费能一次性要吗 子女抚养费一次性“买断”后还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吗】夫妻离婚时 ,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可选择一次性付清,但如日后有如物价上涨、子女患病、遭受意外伤害等情况发生 , 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和教育等方面开支的,子女都有权要求增加抚养费 。本案例中,王先生与前妻在几年前协商的抚养费用已难维持实际生活水平,且王先生因病每月只能拿到为数不多的工资,生活难以为继 , 所以,他可以女儿的名义向前妻要求增加如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相比每月支付,一次性给清抚养费的做法并不可?。院⒆拥纳撕σ泊?。比如,非抚养方一次性给清后,可能会减少责任感,加大了另一方的责任,伤害到孩子的感情 。另外 , 一次性的付清费用一般较大,抚养者可能会挪作他用,孩子真正要用时反而拿不出来 。而且,一次性的付清多是由当事双方按照当时的生活水平协议,但今后的生活水平如何 , 原先定下的费用可能不一定合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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