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子女赡养父母


离婚后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怎样的
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在具体处理赡养纠纷时 , 应注意以下问题:
1、子女赡养扶助父母既是无期限的,也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
子女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 , 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义务不因子女放弃继承权而消除,也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更不能以“分家析产”为条件 。
2、赡养的方式既可以是与父母共同生活直接履行赡养义务,也可采用提供生活费用的方式承担经济责任 。
如有多个子女 , 则应根据每个子女的经济状况,共同承担起对父母的经济责任 。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 , 并征得老年人的同意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赡养人所在基层组织监督协议的履行 。
3、赡养费的数额,既要根据赡养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又要照顾父母的实际生活需要 。
一般而言,应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以确保老人的生活需要 。赡养费的支付方式,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按期或定期给付现金;无固定收入的,可以按收益季节支付现金或实物 。
4、因父母曾无力抚养子女,子女在成年后仍然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 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 。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 。
5、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者的强制措施 。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父母可以直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也可以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调解,说服子女给付 。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 , 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通过诉讼程序提出请求,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父母的实际需要和子女的经济负担能力 , 通过调解或判决方式,确定赡养费数额和给付办法 。对于被赡养人有生活来源 , 但因丧失劳动能力、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劳务扶助,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法院也应当受理,从而促使义务人全面履行义务 。义务人有能力赡养而拒绝赡养,构成遗弃,情节恶劣的,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离婚后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律规定 离婚后子女赡养父母】父母离婚不影响子女对其的赡养义务 , 即使父母曾无力抚养子女,子女在成年后仍负有赡养义务,且这种赡养义务是无期限的,也是不附加任何条件的 。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是怎样的的问题 , 94常识网小编就为大家介绍到这里,感谢你的阅读!94常识网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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