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一个母亲给小孩抚养费标准是怎样的
离婚后女方给付抚养费的,要依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节选)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 , 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有特殊情况的 , 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
18、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 , 应予支持 。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
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抚养费给付方式
1、抚养费的给付方式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应向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 。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有两种:按月给付和一次性给付 。按月给付主要是考虑到父母的收入一般是按月结算的,所以按月给付抚养费比较方便,而且按照生活周期给付有利于保障子女正常的生活 。一次性给付是在非抚养方的收入不稳定或居住地不固定,可能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下使用的一种支付方法 。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也是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及态度 。一般来讲,如果对方不接受一次性支付的 , 是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的 。当然,离婚双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决定抚养费给付方式,可以选择除上述两种方式以外的其他方式给付抚养费,如按年、季度给付,或按收入情况给付等 。
2、抚养费的给付期间 。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至子女满十八周岁止;超出十八周岁的 , 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 。例外情况下,父母可以延长或缩短给付期限 。延长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子女虽然已经成年但仍不能独立生活的情况,如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缩短抚养费给付期间的情况是指,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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