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分居后需要有义务扶养对方吗
有互相抚养的义务 。
一、夫妻扶养义务的范围是什么
(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生活上和物质上要相互扶助、给予供养,当夫妻一方失去劳动能力时,另一方负有扶养和照顾对方生活的义务;
(2)当夫妻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必须给予照顾或者送院治疗,承担相应的医疗和护理费用;
(3)当配偶一方为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时 , 另一方有担任法定的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
如果夫妻双方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承担扶养义务 。拒不履行对无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二、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怎么办?
夫妻一方拒绝扶养丧失劳动能力的另一方的,另一方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
(1)请求有关部门调解;
当夫妻间因履行扶养义务问题发生争议时,需要扶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调解组织提出调解申请 。
(2)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追索扶养费的民事诉讼,通过民事诉讼程序强制有扶养义务的夫妻一方履行扶养义务,这是夫妻一方采用司法救济的方法维护其权利 , 人民法院对此类案件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 , 判决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必要时 , 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 。人民法院审理扶养纠纷所做出的调解书与判决书,均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
(3)情结恶劣 , 构成遗弃罪时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追究其刑事责任 。
夫妻一方不履行法定的扶养义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致使需要量扶养一方陷入生活无着落的境地,从而构成遗弃罪的,则在承担刑事法律责任时亦不免除其应当继续承担的扶养义务 。
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为避免日后无法对分居事实进行举证,或者对分居期间的财产及其他权利义务关系出现争议,最好在分居同时签订一份书面分居协议(必要时聘请律师进行见证) 。对双方分居期间的收入等财产所得的归属 , 以及子女抚养和债权债务等问题明确做出约定 。
【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吗 夫妻分居后需要有义务扶养对方吗】(一)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
夫妻分居期间,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如果没有约定,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夫妻单方申明分居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是无效的 , 必须得到对方的认可和承认,才能视为个人财产 。
(二)分居期间的债权债务问题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包括分居期间) , 可以书面约定一方所得的财产归其个人所有,一方的对外债务由借债人自行承担 。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 , 法律规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 。只有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 , 债权人知道夫妻双方关于财产各自所有、债务由各自承担的约定,才能以此对抗对方的债权人 。
(三)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
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 。即便夫妻离婚或分居,也不能免除一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除非子女已经成年 , 或者父母丧失抚养能力) 。因此,分居期间单独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未承担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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