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姐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兄弟姐妹间相互扶养要满足什么条件


兄弟姐妹间相互扶养要满足什么条件
1、产生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要满足什么条件
(1)弟、妹须为未成年人,即不满18周岁 。如果弟、妹曾经成年,虽无独立生活能力,兄、姐亦无法定扶养义务 。
(2)父母曾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 。这里包含了两种状况,一是父母均曾经死亡,没有了父母这一第一次第的抚养义务人 。如果父母一方尚在且有抚养能力,仍应由尚在的父或母承当抚养义务 。二是父母均尚在或一方尚在但没有抚养能力 , 比方父母在不测事故中致残没有了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便产生了由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扶养弟、妹的义务 。
(3)兄、姐有负担能力 。在前述两项条件具备时,兄、姐对弟、妹的扶养义务并不必然发生,只有这项条件也具备时 , 即兄、姐有负担能力时 , 才产生扶养弟、妹的义务 。
2、产生弟、妹对兄、姐的扶养义务要满足什么条件
(1)兄、姐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 。如果兄、姐虽缺乏劳动能力但并不短少经济来源 , 比方遭到他人经济上的捐助或自己有可供生活的积蓄的,则不产生弟、妹的扶养义务 。同时 , 如果兄、姐虽短少生活来源,但有劳动能力,兄、姐可经过自己的劳动换取生活来源 , 在此状况下,弟、妹亦无扶养兄、姐的义务 。
(2)兄、姐没有第一次第的扶养义务人 , 或第一次第的扶养义务人没有扶养能力 。比方兄、姐没有配偶、子女 , 或兄、姐的配偶、子女曾经死亡或配偶、子女没有扶养能力 。如果兄、姐的配偶尚在或有子女且有扶养能力,应由这些第一次第的扶养义务人承当扶养义务 。
(3)弟、妹由兄、姐扶养长大且有负担能力 。这里包含两方面的要素,一是弟、妹是由兄、姐扶养长大的 。这表明在弟、妹未成年时,父母曾经死亡或父母无抚养能力,兄、姐对弟、妹的成长尽了扶养义务 。按照权益义务对等准绳,弟、妹应承当兄、姐的扶养义务 。二是弟、妹有负担能力 。若无负担能力则不负扶养义务 。
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姐妹吗
【兄弟姐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吗 兄弟姐妹间相互扶养要满足什么条件】
兄弟姐妹包括同胞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 。在普通状况下,兄弟姐妹应由他们的父母抚养,因而他们相互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益义务关系 。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状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 。当然,法律对兄弟姐妹间扶养义务的规定 , 主要是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关系来肯定的,由于他们是血缘关系最亲密的同辈旁系血亲 。对于半血缘的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兄弟姐妹 , 以及没有血缘关系的养兄弟姐妹和继兄弟姐妹,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情形,其相互之间也将产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益义务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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