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 民法典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 被监护人具有了民事行为能力,或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监护人死亡,或法院认定的其他情形,都会导致监护关系终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四)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
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 。
二、监护人的职责有哪些
【民法典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有 民法典的监护关系终止的情形是什么】1、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人身监护和财产监护两个方面 。对未成年人的人身监护,以教养、保护为目的 。对被宣告为无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以保障其本人及社会的安全,并促其恢复健康为目的 。
2、监护人得依法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代理监护人为法律行为 。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 , 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监护人在行使财产管理权时,得为被监护人的利益而使用或处分,但对不动产的处分 , 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是加以禁止或严加限制的 。为了防止监护人利用监护关系侵害被监护人的权益,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监护人不得接受被监护人的财产 。
3、有的国家在法律上还特设监护监督人,以保证监护人依法履行其职责,在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利害有冲突时保护后者的权益,并设有监护法院等专门机构 。
以上就是94常识网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 在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人民法院认定的其他情形的情况下,监护关系终止 。您可以在94常识网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更多法律咨询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