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谁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哪些法定监护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哪些法定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亲属;
(五)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 。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
没有第一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
《民法典》
第二十八条 【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的法定监护人可以是配偶,也可以是子女和父母,不过这些法定监护人都是有顺位关系的 , 前面顺位的监护人不能履行监护权,后面的法定监护人才能行使监护权 。那么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 小编建议登录94常识网网站咨询律师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谁 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有哪些法定监护人】《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