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 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一、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是如何规定的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新婚姻法对于婚前财产的规定 新婚姻法对婚前财产是如何规定的】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二、94常识网小编提示:
第一、婚前个人购房,婚后按揭还款,离婚时房屋归产权登记的个人,房屋增值有补偿 。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 ,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 一般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但对于婚前一方通过按揭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 不能机械地以取得房产证的时间来确定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买房屋的钱是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并且已经向开发商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 , 婚后获得房产证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 。因此,只要房屋买卖行为发生在婚前,并且买卖合同已经实际履行 , 房屋登记在买房人个人名下 , 就应当以婚前个人财产处理 。
对于夫妻双方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屋的增值 , 应结合共同还贷的款项以及相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由房屋所有人给对方相应补偿 。
第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姻法》规定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及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婚姻法》解释(二)中也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婚前财产本身产生的增值(如黄金、房屋涨价)或者孳息(如存款利息)等收益 , 如何处理往往存在争议 。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五条规定是对“孳息属于物的所有人”之民法基本原则的诠释 , 同时也避免了实际中财产收益是否属于“投资收益”的纷争 。即今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无论是“投资”性质还是“自用”性质或二者兼而有之,均在所不问 , 该财产在婚姻期间的收益,除了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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