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证据吗 如何收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房屋
实践中这方面需要收集的证据主要存在两类:一是房屋属于共同财产,但产权证书在另一当事人手里,且不予认可;二是 , 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偷偷购置房产,另一方不了解具体信息;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 , 可以委托律师去调查取证 , 如果委托律师 , 律师会在接受您的委托后,,在立案后凭立案受理通知书与所在的律师事务所领取律师调查函 , 去房产所在的房产部门去调查该房屋的产权档案,房产部门对属于当事人自己的房产是允许查询的,查询复印完相关资料后,房产部门会给您盖章确认 。您拿着这些带有房产部门印章的资料,就可以提交法院作证据使用了 。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取证的难度就很大了 。就需要您用一定的技巧方法将该房屋的位置及登记名字搞清楚 , 如果是您丈夫(妻子)的名字就好办了,您可以在诉讼阶段申请人民法院去调查;如果不是他的名字,就不好说了,因为您还需要证明您的一方当事人是该房屋的出资人 。如果您该房屋没有掌握任何信息,只是知道该房屋存在,您可以留心注意对方当事人的行踪,当然这需要一定的您付出一定的人力物力 。不过,经过您的细心调查一般可以发现一些线索 。
像第二种情况,律师一般无法为您取证,只能靠法院的执法力度 。一般情况下,在您向法院递交了调查取证申请书后,法院会进行审核然后决定是否同意受理 , 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受理您申请,然后由法官带着法院的调查函去相关部门去核实您申请的内容 。而且相关部门对法院的调查非常配合 。
2、存款
夫妻虽然生活多年,但有的当事人不知道自己家存了多少钱?在哪个银行存的?出现这种情况在实践中虽然常见,但是对于取证可就提出了难题 。
如果您只知道存款在哪个银行存着,但不知道帐号及数额 。这种情况您就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去,当然,您要看遇到一个什么类型的法官,如果是比较负责的,他就能查到您们在这家银行的存款情况,如果能查到,一定让法官把整个存款明细打印出来;如果法官很忙,就很难保证一定给您查出来,一般就说您提供的信息不足 , 无法查询 。
如果您对存款的银行、帐户、数额等都一概不清,那么,在实践中法院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的,法院会告诉您,必须提供相关的存款信息,否则无法查询 。另,如果您在您们的存款行有朋友,可以让他们帮忙私下查一下,但这是违法规定的事,一般人不会给您查 。
3、股票、基金等有价证券
查询一方当事人在婚姻存续期间股票、基金方面的证据,也需要申请法院去调取 。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股票、基金开户的证券公司、资金帐户及交易密码等信息 。
如果您只知道在哪个证券公司开的户,而其他的信息一概不知,您也可以申请法院去调取即可 。
如果您对相关的信息一概不清楚的话,就比较麻烦 。当然您也可以向法院提交对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号,但这种查询方式,一般法官会不愿接受 , 因为工作量太大 。所以,建议于您平日里要留心观察,及时保留一些信息,以防患于为然 。
4、股权
如果夫妻离婚时 , 双方还涉及股权的分割问题,就需要一方当事人向法庭提供另一方在公司所占股权的比例 。否则,会影响您对股权的分割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确认股权比例一般以该公司在工商局的登记资料为准 。所以 , 遇到这种情况,您必须去该公司所在的工商局,进行工商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打印加盖工商局印章 。工商登记查询一般比较详细的介绍了公司的注册资金、经营范围、股东的股权比例以及公司股东的变更情况等等 。可以委托律师查询,查询时还要缴纳相关的费用,比如打印费等 。
5、保险
随着人们生活理念的发展,投资保险业也进入了人们生活中 , 所以在离婚案件中又出现了分割保险利益的问题,涉及这个问题 , 就要进行取得这方面的证据材料 。实践中离婚时涉及分割的主要是人身保险存在的争议最大,因为牵连到受益人、被保险人的人身权的问题 。而家庭财产保险则随着财产的归属划分而自然分割了 。
在离婚诉讼中,常常是一方当事人明知家里入了保险,但又没有保险单来进行主张分割;或者是知道对方当事人自己在外面入了保险 , 但不知是哪个保险公司 。遇到这种情况,如果您知道哪个保险公司的,您可以提供保险当事人的身份证号码,申请法院调取 。如果您没有任何信息 , 法院很可能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致使我们的证据就无法获得 。六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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