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夫妻分割财产时如何处理共同债务


一、民法典夫妻分割财产时如何处理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 , 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二、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有哪些
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 , 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 , 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
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 , 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 , 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 。
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 , 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 , 当然 , 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 。
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 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
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 。
【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夫妻分割财产时如何处理共同债务】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需要注意的是,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 , 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还责任 。此外 , 夫妻共同债务之间存在连带责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如果遇到法律问题,也欢迎到94常识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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