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划分的方法有哪些
夫妻债务划分认定:当债务的性质难以确定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但是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或者一方能够证明在债务关系产生时,债权人知道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约定为各自所有的,该债务就是个人债务 , 不能推定为共同债务 。
下列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 。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 , 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 约定由一方负担的 , 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 。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 , 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 , 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 。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
相关知识: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制定本解释 。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 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 , 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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