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律师说法:2007年张某婚前个人按揭购置一套房产,产权证登记为张某 。2008年1月张某与李某结婚 , 2009年3月张某由于资金周转向刘某借款20万元,后由于张某无力偿还,刘某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张某共同偿还欠款 。(该案件焦点:婚前张某个人购房能否用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观点
第一种观点婚前个人购房不能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婚前个人购房、产权证上署一人名字,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虽然,婚后是由双方承担按揭款 , 也不能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即使是共同债务,也不能以该房屋偿还 。
第二种观点婚前个人购房能用于偿还夫妻共同债务 。
管析
【婚前债务婚后还款属于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婚后支付按揭能否偿还共同债务呢?】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婚前个人购房、产权证上署一人名字,应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 。即使婚后是由双方承担按揭款,也是婚前个人财产,不以还款行为改变其物权属性 。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其夫妻双方对此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但作为对共同债务负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义务人,其个人财产也应用于偿还共同债务 。因此,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
猜你喜欢
- 生意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传销中产生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的
- 夫妻离婚哪些债务需要共同承担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由谁承担
- 就离婚后夫妻之间的债务划分 离婚夫妻间有哪些债务关系
- 确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是什么
- 夫妻间债务怎么规定 夫妻间债务的应注意的几点问题
- 婚前债务婚后还清了离婚怎么分 婚前债务婚后还
- 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如何承担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该怎么处理
- 借款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以贷还贷”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吗
- 夫妻共同偿还债务的法条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 离婚期间的债务复婚后有关系吗 离婚后和复婚前产生的债务是什么性质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