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怎么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 , 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 , 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 。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 。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 , 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 。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 , 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关于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 许多教科书里认为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必须坚持此原则 。但我们以为,修正后的《民法典》已经新增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以对离婚无过错方进行补偿,已能体现法律的公正,故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必再坚持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利益失衡 。
【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原则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怎么规定】通过以上的介绍 , 相信您对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怎么规定,都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了,但如果在生活中,您遇到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可以到94常识网进行在线律师咨询,对应您的需求,将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
猜你喜欢
- 离婚后财产分割管辖法院如何认定 离婚案件财产分割如何管辖
- 离婚财产分割房产要先评估吗 离婚分割财产评估报告多久下来
- 离婚以后共同债务如何偿还 离婚后可否申请重新核算债务
- 老婆有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老婆外遇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雍正死的时候太过仓促 雍正皇帝到底是怎么死的
- 离婚后房产一直没有分割,现在怎样处理? 离婚后未分割房产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 起诉分割财产多久开庭 一审未分割财产多久再起诉
- 老公的安置房离婚老婆可以分吗 安置房是老公的离婚女方可以分吗
- 留置转为拘留是否通知家属 拘留期间家属转移财产犯法吗
- 财产分割协议在什么情况下有效 法律是如何规定财产分割协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