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中,虽然10万元存款系王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其自愿交付给妻子供夫妻共同生活使用,且在婚后生活中已将10万元消耗完毕,故王某不得再主张李某返还该10万元存款 。
1.讼争存款的定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 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案中的10万元存款确系王某婚前所得 。虽然金钱系种类物,但10万元存款能够通过账户上的流转加以区分,王某与李某结婚并不必然导致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相混同,因此能够认定10万元存款系王某的婚前个人财产 。
2.对婚前存款婚后交予另一方行为的定性
如何定性王某婚后将存款交给李某的行为是本案的关键 。原告主张该行为系保管行为,但未举证证明 。法官应通过生活常识来探究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王、李二人没有关于财产的特别约定,各方婚后的收入均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王某将婚前存款交给李某系其对个人所有的财产的自愿处分,王某在实施该行为时未明确限制李某的处分权利 。二人系夫妻关系,王某可以预见到李某可能对上述存款进行处分却仍交予她,很难被理解为仅要求李某对其婚前财产进行保管,故王某关于保管行为的主张不能成立 。既然王、李二人有李某管钱的安排,且婚后二人共同生活必然会产生财物消耗,则将王某婚前存款婚后交付给李某的行为视为王某自愿将婚前存款供婚后夫妻共同使用的观点最合乎常理 。
3.离婚时对上述款项的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 , 不予支持 。参照上述规定的立法精神 ,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已正常消耗的 , 一方不得主张另一方予以补偿或者返还 。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婚前存款离婚后如何分配 婚前存款婚后交给对方离婚时如何分割】《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 《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 。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猜你喜欢
- 公司股权离婚时如何分割 离婚时股权将如何分割
- 离婚复婚后再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复婚后又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 离婚协议书财产处理怎么填写 离婚财产处理协议书的概念与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 离婚之后又复婚 财产怎么处置 离婚后又复婚的财产怎么处理
- 离婚后继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办理离婚手续期间所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离婚保险如何分割 离婚保险怎么分割
- 离婚后转移的财产可以保全吗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的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 离婚时财产未分割 以后还能分割吗 离婚后发现未分割的财产是否能够重新提起财产分割
- 保险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保险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如果一方转移财产怎么办 离婚时一方转移财产如何应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