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法律依据 什么是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
一、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中有明确规定 , 该《意见》第10条:“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参照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的精神处理 。”第11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这是我国目前司法实践中处理同居财产纠纷的主要法律依据 。
二、如何进行同居财产的分割
同居虽然没有得到法律的承认 , 但是在一些法规中有明确的规定 , 同居虽然没有结婚,但他人认为已是夫妻关系,同居期间取得财产应按共同财产分割 。同居财产在分割时需要遵守一定的步骤,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对全部财产进行清点和估算 。先确定哪些是属于私人财产,哪些是属于共同财产 。然后估算出共同财产的价值,并经双方认可 。
2、确认每一项财产的产权,即搞清每一项财产应该属于谁 。为了共同生活,以及在开始共同生活后,双方会共同购置或拥有一些财产 。最常见的有家具、家用电器、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股票、期货、债券、艺术品、古董、名贵宠物和花卉等 。在共同购置这些财产时,如果双方当时没有做任何约定,从理论上讲,应该这样确认产权:以谁的名义登记、落户的,产权就归谁(如房产、汽车、银行存款、艺术品、古董等) 。如果不需要登记的 , 原则上由谁购买、使用、照顾、保管就归谁 。如果是双方共同购买、使用或照顾、保管,而且是不可分割的(如家用电器、家具、宠物等),则应通过协商,决定由一方完整地获得该财产;而另一方则获得相应的价值补偿(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债权、股权、期权、其他财产的所有权、实物等) 。不适用上述原则的,则由双方协商解决 。
3、对财产进行合理的分割 。因为产权所反映的状态,并非为合理或真实的状态,双方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对产权进行合理的调整和分割 。
虽然 , 当事人就解除同居关系向法院提起诉讼 , 法院不会受理 。但要是因为分割同居期间的财产起诉的话,那么法院还是要依法受理的 。至于法院处理同居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有哪些,上文已经作出了讲解,各位可以适当了解一下 。
猜你喜欢
- 离婚协议分割的财产在法律上生效吗 离婚前的财产分割协议有效吗
-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遵循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哪些原则
- 如果夫妻之间共同财产离婚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比例怎么确定
- 过错方离婚时财产分割 过错方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 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人吗? 财产分割协议需要公证人吗
- 婚后共同财产怎么分 婚后共同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 新婚姻法财产分割规定 新婚姻法中财产分割条款的有哪些
- 假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效力 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存在欺诈而无效如何认定
- 婚外情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案例 婚外情离婚时财产分割比例怎么确定
- 军人离婚转业费分割明细 和转业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