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共有产权住房怎么分割 离婚时共有房屋如何分割,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


离婚时共有房屋如何分割,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
【夫妻离婚后共有产权住房怎么分割 离婚时共有房屋如何分割,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一、离婚时共有房屋如何分割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根据《婚姻法解释(二)》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 , 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 , 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 。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 。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 。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 , 应照顾女方 。
二、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
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房屋 , 其出售、抵押等处分行为应经夫妻双方共同决定 。但根据物权法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规定,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登记方与第三人签订了买卖合同,善意的第三人支付了合理的购房款,并将房屋产权证过户到自己名下,就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因此,夫妻的另一方要求追回房屋所有权的主张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另一方却又无法追回房屋所有权,而由此造成的损失谁来买单?
到底,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如何处理呢?根据《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
上文,我们为您介绍了离婚时共有房屋如何分割,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怎么办的问题,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需要提醒诸位的是,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 。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由于我国住房制度多样化,住房权属状态也是多样化的 , 具体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处理,建议聘请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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