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是怎么形成的 家庭暴力是如何构成的


【家庭暴力是怎么形成的 家庭暴力是如何构成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 , 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虐待致使重伤死亡的除外;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 , 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律师提醒:
如果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受害方首先须保留好证据 。一旦发生或即将发生家庭暴力,一定要及时报警或寻求居委会的帮助,这样有利于及时固定证据,为日后诉讼离婚做准备 。即使不打算离婚,在婚内也可以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对方婚内索赔 , 这样可以起到有效抑制家庭暴力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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