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后对方不履行还可以起诉家暴吗? 离婚法院调解和好后对方还是有家庭暴力能不能再次起诉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 , 离婚当事人一方因遭受家庭暴力而起诉离婚,经调解和好又施暴的 , 属于调解和好后不思悔改的情况,并且施暴者再次实行家庭暴力属于新情况、新理由,所以再次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在6个月内再次起诉的 , 人民法院通常会受理,并判决双方离婚 。对于“新情况、新理由”的界定,法律并无确定的标准,通常由法官自由裁量 。
猜你喜欢
- 婚后什么叫家庭暴力 婚后家庭暴力怎么办
- 受皇帝的信任和重用的长孙无忌,最后为何含冤而死?
- 老公家庭暴力怎么离婚 丈夫有家庭暴力如何离婚
- 冷暴力腐蚀东莞“80后”家庭的幸福
- 李世民玄武门弑兄杀弟后 李世民为什么不敢直接收拾自己的老父亲
-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标准 家庭暴力离婚赔多少钱
- 家庭暴力离婚赔偿标准 家庭暴力离婚后能否索赔
- 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书范文 家庭暴力离婚诉讼书
- 有家庭暴力怎么离婚 家庭暴力怎样离婚
- 接了皇帝的一道“送死的命令”,陈庆之最后怎么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