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民法典的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典的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规定,被继承人立下遗嘱后,被继承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二、被继承人活着遗嘱可以生效吗
不可以,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 遗嘱的受益者被称为继承人 。在法定继承关系中,每个公民,不论性别、年龄、精神状况、家庭出身、社会地位如何,也不论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还是无行为能力人都可以作为被继承人 。但这只是具有了作被继承人的资格,要现实地成为被继承人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民法典的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有哪些规定】(1)公民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如果公民没有死亡就不会发生继承关系 。
(2)公民死亡时必须留有个人合法财产 。
(3)公民死亡时必须有符合规定的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来继承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如果遗产无人继承 , 则应按无人继承的遗产处理,但这种处理不是继承 , 故死亡的公民也不能成为被继承人 。
所以被继承人活着遗嘱是有效的 , 受我国法律的保护,但是只有被继承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后遗嘱才会生效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下的遗嘱 。并且立遗嘱后,如果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可以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94常识网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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