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民法典中父母亲遗嘱是否长期有效

【父母遗嘱在什么情况下无效 民法典中父母亲遗嘱是否长期有效】
一、民法典中父母亲遗嘱是否长期有效
父母亲遗嘱是否长期有效法律上并没有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遗嘱的实质要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
伪造的遗嘱无效 。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二、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
(二)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 , 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 。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
(三)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 。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 , 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 , 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 , 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
(四)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 , 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 。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父母亲遗嘱是否长期有效法律上并没有规定 , 一般来说遗嘱只要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就是有效的,对于期限的话是没有规定的,如果有什么纠纷可以申请诉讼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94常识网相关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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