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及流程


南京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及流程


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
 ?。ㄒ唬┚哂谢Ъ?年的城镇居民;
 ?。ǘ┘彝ト司率杖朐诠娑ū曜家韵拢ㄏ种葱斜曜嘉褐械绕率杖氲陀?291元;低收入低于2682元;信息来源2021年3月18日南京市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发布的《》);
 ?。ㄈ┘彝ト司》拷ㄖ婊诠娑ū曜家韵拢ㄏ种葱斜曜嘉?5平方米以下);
 ?。ㄋ模┘彝ト司撇诠娑ū曜家韵拢ㄖ械绕率杖爰彝ト隙ū曜嘉?人户低于20万元,2人及以下户低于23万元 , 4人及以上户低于17万元;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为:3人户低于15万元 , 2人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
 ?。ㄎ澹┘彝コ盗驹诠娑ū曜家韵拢ㄖ械绕率杖爰彝ト隙ū曜迹河涤?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12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
申请流程:
 ?。ㄒ唬┯苫е骰蚱渑渑枷蚧Ъ诘亟值腊焓麓μ峤皇槊嫔昵?nbsp;, 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 。
 ?。ǘ┙值腊焓麓τΦ弊允芾碇掌?15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的收入、人口、住房、财产等信息全面核查,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社区内公示10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街道办事处应将初审通过的家庭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住房保障部门 。
 ?。ㄈ┣》勘U喜棵抛允盏浇值辣ㄋ筒牧现掌?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住房状况审核 。审核通过的,将相关材料转送区民政部门 。
【南京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及流程】 ?。ㄋ模┣裾棵抛允盏角》勘U喜棵抛偷纳昵氩牧现掌?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家庭经济状况审核 。经初审经济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家庭,区民政部门在《南京市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认定申请审批表》上签署收入认定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和认定意见集中转交区住房保障部门 。
 ?。ㄎ澹┣》勘U喜棵抛允盏角裾棵欧蠢∫饧?10 个工作日内 , 应提出申请家庭是否可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初步审核意见 , 并将初审通过的家庭全部材料提交市住保中心 。
 ?。┚凶”V行母春朔咸跫募彝ィ?由市住保中心予以登报公示10日 。公示期满 , 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批准其申请 。
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照审核程序由审核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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