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借钱不还,借条上故意不留真名,真的没用!

原创 央视社会与法
多亏程程当初出借款项时多了一个心眼 , 留下了一串数字,张三即使署名“张山”,也不得不还钱 。
程程留下的是什么数字呢?
原来细心的程程将张三的身份证号写在了借条上 。虽然张三耍了小聪明只有欠条没有银行流水,落款时故意用小名来签名,但其身份证号码是唯一的、排他的 , 到了法庭上他想赖也赖不掉 。
在司法实践中,除了在借条上签上习惯称谓这种小伎俩之外,书写借条还隐藏着另外两个“玄机”:
借贷一方用同音字签名
比较常见的情况有 , 将“晓”写作“小”;将“斌”写成“彬”;将“兵”写成“冰”;将“杨”写成“扬”等等 。
在张三借款的案例中 , 他使用的伎俩是利用和出借人熟识的便利条件,用小名、外号、绰号或网名等习惯称谓来签名,意图赖账 。
借贷一方用方言签名
在司法实践中,因方言差异引发的纠纷,其举证和法律认定的过程会更加复杂 。比如在客家方言中 , “黄”姓和“王”姓读音都是“王” 。于是有人故意将“黄某”写成“王某”,耍起无赖 。
【想借钱不还,借条上故意不留真名,真的没用!】如何防止“借钱容易要钱难”?写好借条是根本 。
“央视社会与法”
为您总结了8条经验
名称:
应写明“借条”而非“欠条” 。二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借条”和“欠条”在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情况下,“借条”的最长诉讼时效是20年,而“欠条”只有3年;
当事人:
应写清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以及身份证号码只有欠条没有银行流水,千万不要写昵称或者绰号;
金额:
应写清借款金额 , 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并保证双方一致,如不一致法律规定按大写为准;
时间:
应写清借款的时间和明确的还款期限;
利息:
如双方约定了借款的利息 , 就应该在借条中用文字予以明确,并保证约定的利率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签名:
应由借款者本人亲自签名并加按手?。?
担保:
为了安全起见,可以考虑让借款人提供抵押或担保人 。即便不提供担保人,也可以考虑与双方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担任见证人,在借条上签名;
交款证明:
现金借款最好有证人在场 , 并在借条上载明“借款人已收到该款项”;大额借款最好通过银行汇款,这样可以留存相关交易记录 。
此外,打借条最怕出现文字上或
语句的歧义
这份标准借条格式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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