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生子女一定能继承父母的全体遗产吗?信之源律师为您揭晓谜底

作为独生子女 , 大多数人会想固然地认为:自己是父母独一的孩子,继承父母的遗产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然而认真正面对继承问题的时候,想顺利继承父母的遗产也并不是那么“顺理成章” 。
那么 , 独生子女一定能继承父母的全体遗产吗?今天咱们约请到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的江淑玲律师以案释法 , 大家快来一块儿了解吧 。
基本案情
小丽是独生女儿 , 父亲多年前逝世,母亲不久前刚过世 , 生前留下了一套学区房,房产原先登记在父亲名下,因为父亲逝世时小丽还未成家,因而没办理手续 。现在母亲已逝世,小丽也已成家,小丽女儿两周岁,再过一年就上幼儿园了,由于父母留下的房子是学区房,小丽就想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把户口迁进去 。
然而当小丽拿着房产证和父母的死亡证明到房管局请求过户时,房管局却说仅凭这些材料没法给小丽办理过户手续 。小丽要末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末提供法院的裁决书 。小丽就马上去了公证处,没想到公证处提出了一个更为难以实现的请求 。因为小丽的父母过世时未留下书面遗言 , 只立下口头遗言说明房子归小丽所有,但无其他在场证人,因而小丽父母所立的口头遗言不符合法定情势,属无效 。所以小丽父母的遗产要以法定继承的方式进行 。法定继承的公证需要把有继承权的所有亲戚全体找到,出具经公证的《抛却继承权声明书》,小丽才能办理继承父母房屋的公证 。但公证处提出的有继承权的亲戚都扩散在全国各地,乃至有的早已移居国外 。没想到作为独生子女的小丽想要继承爸妈留下的遗产会这么难题 。
大多数人认为,独生子女继承父母的遗产是通情达理、理所当然的事,然而依据法律规定,确切会产生独生子女不能继承父母全体遗产的情景:
1.父母留有遗言或遗赠扶养协定
法律规定遗赠抚育协定优先于遗言、遗赠及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 , 依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言的,依照遗言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定的,依照协定办理 。
2.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
除了了子女外,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以,如果父亲先于爷爷奶奶过世或母亲先于姥姥姥爷过世,那么 , 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样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
3.父母一方过世后,另外一方再婚
第一顺序继承人除了子女外,还包含配偶,那么父或母再婚后继父(母)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再婚一方的财产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若再婚后育有子女或存在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那么一样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权 。
4.父母过世未留遗言且子女已经结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以下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 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然而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了外;
(五)其他应该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同等的处理权 。
除了遗言或赠与合同中肯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外,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也就是说在父母逝世没有遗言的情况下,独生子女已婚,从父母那里继承来的这部份遗产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依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言的,依照遗言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定的 , 依照协定办理 。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依照以下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独生子女一定能继承父母的全体遗产吗?信之源律师为您揭晓谜底】本编所称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本编所称父母,包含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含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供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该本着互谅互让,辑穆团结的精神 , 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肯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处委员会调处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律师提示
江淑玲律师北京大学法律专业毕业,法律相关从业经验丰厚,为民商事诉讼部主任律师 。
善于处理婚姻家事、遗产继承、分家析产、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纠纷领域,对于刑事辩解案件也有丰厚的处理经验 。
江淑玲律师善于沟通和组织调和,怀着一颗公平正义之心,竭诚为当事人处理好各项法律事务 , 广受拜托人的信赖和支持 。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那么作为独生子女是不是一定能继承父母的全体遗产呢?通过本文的介绍,我想您心中已经有了谜底 。因而 , 如果父母希望独生子女继承全体遗产,最佳的解决方法就是订立遗言 。
信之源律师建议:为了减少继承纠纷,避免亲情关系决裂,一定要在专业法律人士的指点下订立遗言 。
1.应该在遗言中指定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应该明确继承人的姓名 。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任何一个 , 则为遗言继承;如果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则属于遗赠,也一样受到法律的维护 。
2.应该说明遗产分配的具体方法或者份额
立遗言支配自己的身后事,本是为了不继承人之间由于遗产而发生纠纷影响家庭辑穆 。但实际生活中,有些遗言常常很笼统地说谁来继承遗产 , 而没有说明谁来继承多少,遗产怎么分配,一旦进入遗产分配,难免由于谁分多谁分少而引发没必要的纠纷,这时候候,遗言常常也就很难有实际执行的意义 。
3.在遗言中处罚的财产只能是属于个人的私有财产
这一点,在夫妻一方订立遗言时应该特别注意,由于夫妻在共同生活的过程当中,不少财产都是属于双方共有的,这时候候,订立遗言的一方应先将共有财产分开 , 只对属于自己所有的财产进行遗言处罚 。比如,夫妻二人有一套房屋属于双方共有财产 , 一方在订立遗言的时候就不能将整套房屋进行遗产分配,而应该先将此房屋按平分的原则一分为二,再对其中属于自己个人所有的那一半依照自己的意愿进行遗言处罚 。如果直接对共有财产进行处罚,遗言就会由于处罚的是别人财产而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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