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的税收处理,应当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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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的税收处理,应当如何进行?】1、增值税

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的税收处理,应当如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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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之间借款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关联企业之间无偿借款应视同销售,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不征收增值税 。
2、企业所得税
关联企业无偿借款 , 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
团体公司与子公司应提供团体公司资金占用费收取的相关规定、子公司具体名单,以及母子公司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年度会计报表等资料,于每一年定期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
凡能证明双方适用税率相同,均未享受所得税优惠,资金占用费收取符合合理的商业目的,依照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可不再进行调整 。否则 , 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3、印花税
企业与企业或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不缴纳印花税 。
另外,企业无偿借款给个人投资者,在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 , 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
自然人无偿借款给企业,自然人没有获得收入,不需要交个人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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