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杠杆率监管的现状分析

我国杠杆率监管制度自2010年巴塞尔协议Ⅲ颁布以来不断完善 。
问题一:什么是杠杆率监管制度?
答案一:杠杆率监管制度是指对金融机构的杠杆率进行监管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杠杆率是指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表中资本与风险敞口之比,是衡量金融机构风险承受能力和稳定性的重要指标 。
问题二:我国杠杆率监管制度的发展历程如何?
答案二:自2010年巴塞尔协议Ⅲ颁布以来,我国银行监管机构不断完善杠杆率监管制度 。2011年上半年,我国银监会发布了第一部有关杠杆率监管的法规商业银行杠杆率监管办法,明确了杠杆率的计算方式、最低杠杆率要求、银行披露要求和惩罚措施等内容 。
【我国杠杆率监管的现状分析】问题三:我国杠杆率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案三:我国杠杆率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要求并表和未并表的银行杠杆率水平均须达到4及以上;对银行的信息披露做出一定要求,包括披露内容和报送频率;规定了银监会可以采取的措施,包括对未达到要求的银行限期要求和对严重问题的银行进行惩罚 。
问题四:2015年对我国杠杆率监管制度进行了哪些修订?
答案四:2015年对我国杠杆率监管制度进行了细化和修订 。首先,细化了表外资产的计算,根据项目类别细分了信用转换系数 。其次,将衍生产品和证券融资交易与其他表内资产分开计算,并对计算方法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
问题五:银监会对未达到要求的银行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答案五:银监会对未达到要求的银行可以采取两类措施 。一类是对银行的一级资本存量资产规模和资产扩张速度做出限期要求;另一类是对严重问题的银行或在规定期限仍未达到要求的银行,可以从业务收入和红利的分配、分支机构的新增股东、高管董事的权利控股股东的股权转让以及高管董事的任职情况等方面进行惩罚 。此外,银监会还可以对银行进行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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