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规章制度,可直接拿去用 超市管理制度( 四 )


9、收银员每天交班前或营业结束后,必须清除挂账单 。收银员上岗时不允许在收银区域存放私人物品及现金,如发现作偷盗论处 。
10.任何收银员不能私自外出换零钱 。
3.7安全操作规章
(1)消防安全
1、门店消防设施必须齐全 。
2、买场内平时应保持疏散通道的畅通,不准堆放任何物品于疏散通道上 。
3、用电须遵守相关安全规定,不可用大功率电器 。
4、正确规范使用生活工作中的工具、用具、掌握水、电、气的使用常识 。
5、应急灯必须可以正常使用 。
(2)门店安全
1、货架顶部不可放置较重的商品或物品 。
2、商品、货架的摆放必须严格规定,附合要求 。
4、如果发现任何可疑人员,应密切注意,如有情况立即向公安机关汇报 。
5、要严格遵守商品管理规范 。
四、出勤及考勤管理
4.1工作时间:
1、本公司因业务需求,得依劳动法有关规定调整休息日、上班时间工作班次及加班,从业人员应予配合,不得借口拒绝 。
2、本公司从业人员应准时上班,除规定免打卡人员外,均须按时亲自打卡,有关上班迟到、早退、旷工规定如下:
(1) 从业人员每上下班各打一次卡凡逾规定上下班时间5分钟者视为迟到或早退但偶发事件经主管核准当日补假者视为请假否则依下表处罚之:
项次
迟到早退
处罚方式
1
超过5分以内
由主管口头警告不可超两次,超过者每次罚10元
2
超过6-15分
罚10元 由工资中扣款
3
超过16-29分
罚20元 由工资中扣款
4
超过30分钟以上
罚30元工资中扣款
1.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或累计超过30分钟,记小过一次并扣10%工资 。
2.忘记打卡应在隔日由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否则视同旷工 。
(1) 如因公差等工作原因而未能正常打卡时,依外出申请单或出差证明文件办理 。
(2) 拖延打卡以谎报加班者,予以记小过处分,再犯者予以记大过处理,第三次予以开除 。
(3) 凡未经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或假满未经续假或请假未准,而擅不出勤者或其事假未先办理请假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
(4) 委托他人打卡者经查属实,双方处以旷工一日并记大过一次论,再犯者则予以开除 。
(5) 迟到、早退达1~4小时者,属旷工半天,扣罚1天工资 。
(6) 迟到、早退达4~8小时者,属旷工一天,扣罚2天工资 。
(7) 凡有迟到或早退者,当月绩效奖金将不发放 。
(8) 凡一个月内累计旷工2天或年累计5天者,公司有权开除之 。
五、工资计算方式
5.1新进同仁待遇,经试用三个月合格,视表现情况调整之 。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