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是否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的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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