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分居吗 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


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
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
夫妻分居 , 有客观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双方自愿协议分居的等多种情况 。比如,夫妻分别在两地工作,因相隔遥远而没有同居条件,或一方在外面打工无法同居的 。这种夫妻分居,并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时间再长,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 。
还有的情况是,夫妻感情尚好,但由于某种原因自愿实行分居 。这种情况,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条件 。
作为应准予离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须是因夫妻感情出现问题,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厌恶而造成的分居 。
2、分居必须是连续的,且已满两年 。(不能累计)
首先,从夫妻实际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离婚诉讼时为止,时间必须满两年 。
其次,分居必须是持续的,分居时间必须连续计算 。如果分居后又同居 , 则应从同居后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计算 。不能把前后几次分居的时间累加计算 。
3、夫妻分居的实质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 。
对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简单的理解为分开居住 。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条件所限,并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别居住 。但是,这种分居并不排除夫妻之间的性生活 。他们可以利用种种办法 , 来满足夫妻之间的相互需要 。所以,作为法定应准予离婚的夫妻分居的实质,在于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义务,并持续长达两年 。
【离婚需要分居吗 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4、“夫妻分居满两年”须以证据证明 。
我国婚姻法虽然将“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规定为法定的可以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实践中要想凭借这条规定而达到离婚之目的 , 却着实不易 。因为,诉讼的灵魂是证据,法庭认定必须要靠证据的支持 。
针对分居离婚的时间,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 即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夫妻必须是以感情不和而持续分居两年或两年以上时间的 , 才会做出离婚判决 。相信大家阅读到这里,已经有了对问题的认识,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大家到94常识网找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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